上周五,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7月10日向其申请对长航油运进行重整,南京市中院经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并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长油:不影响登陆新三板
自2010年起,连续4年巨额亏损的长航油运,根据上证所相关规定,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从A股摘牌,本拟于8月8日登陆新三板。准备期间突然宣布的破产重整,也让投资者担心新三板挂牌一事陡增变数。
“如果破产重整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走上清算的道路,公司就没了,也谈不上再去登陆新三板。”一位长油投资者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目前为止,提出破产重整的A股上市公司,尚无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的先例。长航油运证券代表龚晓峰表示,挂牌新三板与破产重整是两回事,并不会受到重整进程影响。
一位业内人士也证实了该说法,“破产重整是指公司进入了一个特别保护程序,并没有宣告公司的终结,与登陆新三板没有关系。”
该人士同时提醒,达成破产重整协议是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博弈的结果,里面存在一个风险,就是重整失败股东的权益可能归零。
投资者:“不欢迎”
仍持有长油股票,对其抱有重回A股市场希望的中小投资者,在股吧对这一略显突然的破产重整表示“不欢迎”,并同时提出两点质疑。
长航油运在今年3月22日发布2013年年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账面资产总额为137.74亿元,负债总额为157.77亿元。相关财务数据已经显示资不抵债。如果破产重整是公司布局的一部分,为什么不及时实施?何必让长油在4月21日进入整理板交易一个月,承受股价严重缩水带来的损失?
对此,一位从事破产重整的律师告诉记者,破产并不一定意味着走向破产重整。在债权人或公司自身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符合条件的才能开始拟定重整方案。同时,上证所的退市程序与破产是两条路,二者并行不悖。长航油运在发布年报后,连续四年亏损,实施退市已经不可避免。
一位私募人士表示,破产重整还是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与债权人进行协调,达成协议需要上层力量的主导,时机不成熟也无法进行。
在6月12日,退市之后的长航油运召开的2013年股东大会上,董事长朱宁曾表示,未来拯救长油,除了指望航运市场好转,更重要的在于破产重整。其同时透露,与债权人协商很艰难,“要一家一家去谈。”
第二点质疑在于,南京市中院发布的竞选管理人公告在上周五发布,而报名期限则截至昨日下午17时。“中间两天都不是工作日,时间如此仓促,颇有内定的嫌疑。”
前述从事破产重整的律师对此表示,符合破产重整管理人条件的机构通常在法院有一个数据库,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公开竞选。“竞选时间由法院定,当然你也可以说是有一点急了。”
隐忧:股权让渡
事实上,中小投资者质疑的背后,主要是破产重整中可能出现的强制“让渡股权”的隐忧。
在长油2013年股东大会上,朱宁曾表示,破产重整方案为通过债转股,实现债务免除。参照中外运长航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ST凤凰,在实施破产重整后,超过20万元的债权施以债转股方式,最终债务清偿比例仅为11.64%。
“如果大股东愿意高比例让渡股权,破产重整会顺利得多。”业内人士表示,以曾经的*ST鑫安破产重整为例,前三大股东让渡比例分别为70%、67%、50%,而流通股股东的让渡比例仅为15%。
截至3月31日,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为长航油运第一大股东,持股18.64亿股,占长航油运总股本的54.92%。
陈庆桃作为长油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曾经提出长油大股东出让80%的股权换取战略投资者注入优质资产100亿元的破产重整方案。
在破产重整协议中,出资人表决通过的前提是“同意的表决权占全部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这意味着,大股东持股集中,对股权让渡的方案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小股东也很难,如果不做出一点牺牲,方案始终通不过,走上破产清算,最后就是血本无归。”前述破产重组方面律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