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3年度创业园区外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申报审核于6月11日结束,经过市人社局认真审核,首批10家企业共获得补贴22.8万余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降低初创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场地方面的成本支出,铜陵市于2013年11月出台了《铜陵市创业园区外创业场地房租补贴试行办法》,新政策打破园区局限,园内园外创业均能享受扶持政策。享受对象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在本市创业园区外注册登记的各类小微企业。房租补贴期限为自创业企业初次享受房租补贴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此次享受补贴的10家企业分布在铜陵市一县三区及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首批享受该项补贴的企业。(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