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六类”进口批文申请条件和具体办理流程和目前所执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基本一致,重申了只有实际从事加工利用的企业才能进行申请,不得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并且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不得进行转让。
这意味着贸易商将无法直接进口废铜,可能会直接造成进口废铜量的减少。另外还存在担忧的一点,对于部分小型利废企业来说,若其加工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在批文申请上受阻,也将无法通过废铜贸易商进口废铜原料补充,在国内废铜供应尚不宽裕的情况下,也将进一步压缩废铜的使用量。
会上宣布了“废六类”许可证申请受理时间为,从5月下旬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开始代收企业进口废金属申请;自7月1日起,固管中心正式受理企业进口申请。
“废六类”转限制类进口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而固管中心7月1日起才正式受理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之后还需要经过审查情况公示、生态环境部确认、邮寄和发放许可证的过程。企业在没有正式拿到许可证批文之前,预计不敢贸然提前安排船期,避免到港口后无法入关的风险。若在拿到许可证后才安排进口,那么必然会影响到7月前后的废铜进口量,若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原料代替生产,届时使用进口废铜的再生铜冶炼厂的生产将会受到影响。目前再生铜占电解铜产量比重约在15%,约70%依靠进口废铜原料,按再生铜月产量为10万吨估算,进口部分50%的影响产量也在3万吨以上,短期将快速扭转铜供需平衡状况。
会上进一步强调了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落实国家关于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逐年大幅削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并且提醒企业需要及早转型布局,调整发展方向,积极开拓其他原料途径。
最后,关于市场一直热议的固废类转为资源类的实施标准仍未公布。
关于废铜和回收铜原料的属性界定标准目前还在加快推进制定中,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公开。界定为回收铜原料的部分将不按固体废物进行管理,而纳入一般原料产品进口管理范畴,以弥补我国铜金属资源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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