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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
  6月20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围绕确保能源安全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三个方面,确定了煤炭绿色智能采掘洗选装备、油气储运和输送装备等15个领域的发展任务,并明确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鼓励国际合作等五大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能源技术装备制造业面临能源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挑战,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部分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传统产品产能相对过剩和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不足等矛盾仍然突出,亟需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2020年前围绕推动能源革命总体工作部署,突破一批能源清洁低碳和安全高效发展的关键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制约性或瓶颈性装备和零部件实现批量化生产和应用,有力保障能源安全供给和助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
 
  1955年前的行动目标是,新兴能源装备制造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较完善产业体系,总体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有效支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部分领域能源技术装备引领全球产业发展,能源技术装备标准实现国际化对接。为此,《方案》重点确定了15个领域的能源装备发展任务。其中包括煤炭绿色智能采掘洗选装备,深水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装备,油气储运和输送装备,清洁高效燃煤发电装备,水电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等的相关技术攻关及应用推广。
 
  据悉,有关部门将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察落实。研究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关键装备技术攻关、产业化和制造条件升级。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能源装备建设项目给予金融、贷款等政策优惠。《方案》还明确研究统筹利用财税、价格、项目考核和运行监管等手段,支持能源装备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此外,对于完成试验示范的重大能源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出台能源装备自主创新推荐目录,鼓励其推广应用。研究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方式,推动各类能源装备优势产能走出去,支持海外投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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