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对《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前公示,以下为公示全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项目名称: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华茂第二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省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2012年12月25日安徽省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安徽省能源局皖能源油气函〔2012〕178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拓普能源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备案,同意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8台1.2MW等级内燃机、1台余热锅炉、1台500KW等级蒸汽轮机、2台溴化锂设备,辅助工程包括供水系统和循环水冷却系统,储运工程包括燃料输送和进厂道路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废水预处理设施、噪声治理措施等。项目总投资为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5万元,占总投资3.38%。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NOX和SO2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要求。
(2)冷却塔排水、锅炉热泵排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安庆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安庆市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4)噪声: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西﹑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的要求,北﹑东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1)安徽省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安庆市城乡规划局选址意见;(3)安庆市环保局初审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