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年内确保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6万辆,争取淘汰30万辆;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环保部统计报告显示,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的重要原因,而占汽车保有量13.4%的黄标车却排放了81.9%的细颗粒物。由此,限行、淘汰黄标车是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
方案提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先公后私。年内,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全部淘汰,企业单位及公交黄标车淘汰50%以上。2015年底前,全省企业单位及公交黄标车全部淘汰。
为此,我省将开展在用车辆全面清理。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根据同步出台的2014年各市淘汰任务分解表,任务量排在前三位的是阜阳市、六安市、合肥市,确保淘汰任务分别是39561辆、34866辆、31211辆。
据悉,安徽省政府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重点和考核内容,将严格实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