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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规定落实“微信十条” 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浙江在线
核心提示:针对上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十条新规”,浙江将尽快出台地方性实施细则,以规范即时通信工具的发展。
  针对上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十条新规”,浙江将尽快出台地方性实施细则,以规范即时通信工具的发展。这是浙江在线记者11日上午从浙江学习贯彻《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精神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
  
  11日上午,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精神座谈会。座谈会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网信办主任来颖杰主持。易信、来往、微米等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企业负责人,浙江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专家,以及浙江在线、新蓝网、19楼等网站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认真学习了《暂行规定》的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具体举措进行了交流探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7日出台的《暂行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
  
  易信、来往、微米等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该规定的出台是个及时利好的消息,有助于还网民一个真实、清朗的网络环境。三家企业均已经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完善了用户实名注册、有害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积极倡导、推动正能量信息的网络传播。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方兴东也来到了11日的座谈会现场。他指出,互联网时代的监管已经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但目前由于即时通信工具私人性较强,因此国家对即时通信工具还是以鼓励发展为主,同时将管理的权力更多地交给企业。浙江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有关方面的专家们也充分肯定了《暂行规定》出台的积极意义。
  
  来颖杰指出,即时通信工具技术更新越来越快,功能越来越强大,使用者越来越多,其公众信息传播面也越来越广。因此,目前有必要对其规范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来颖杰要求,各参会单位要认真领会并吃透会议精神,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机制,在推送正能量信息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浙江也将根据《暂行规定》精神,尽快出台地方实施细则,以更好地推动易信、来往和微米等即时通信工具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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