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好,欢迎访问机交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机电新政 » 正文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核心提示:《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起我省将开展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起我省将开展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对于申报成功的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将在安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等方面得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另外,企业近两年内不能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走私行为;环保安全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他违法行为。

在具备了上述基本条件后,申报企业还要具备较强的硬实力。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要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并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对于获选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在安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等专项资金时将予以优先支持;有关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对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定相关奖励等政策。

中国机电产品交易网了解到,如果成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将获得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资格。

 

 
 
分享到:0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行业资讯
图文资讯
我国“十三五”规划将实施“蛟龙探海”工程 加大工业有效投资 提升供给质量
我国首个“新三板”蓝皮书在京发布 安徽省鼓励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点击排行

客服热线:0551-62672521 业务咨询:0551-62672521 邮箱:2268263116@qq.com

媒体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c) 2012 机电产品交易网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044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