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机电产品交易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机电新政 » 正文

工信部新政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盲目扩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1
核心提示:工信部印发《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以及《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目的就是明确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

中国机电产品交易网获悉,工信部印发《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以及《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将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到位,坚决遏制盲目扩张。

据悉,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通知》明确了产能置换三大原则,即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统筹考虑和区别对待相结合。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衔接,认真组织企业科学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淘汰期限。同时,做好置换方案核实确认、公告公示和监督落实等工作。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主要从操作层面对产能置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国机电产品交易网了解到,《办法》第一章,明确了实施产能置换目的、原则和范围。第二章,明确了置换产能来源和指标换算方法,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减量置换的具体标准。第三章,明确了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鼓励地方探索实施置换指标交易。第四章,明确了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方案制订、核实确认和公示公告的程序和要求。第五章,明确了置换方案监督落实的相关措施。第六章,明确了《办法》适用于各类所有制企业。

 

 
 
分享到:0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行业资讯
图文资讯
我国“十三五”规划将实施“蛟龙探海”工程 加大工业有效投资 提升供给质量
我国首个“新三板”蓝皮书在京发布 安徽省鼓励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点击排行

客服热线:0551-69106578 业务咨询:0551-69106578 邮箱:2268263116@qq.com

媒体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c) 2012 机电产品交易网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044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