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市政府每年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或本市企业兼并外地企业进行重组的,重组后企业注册地仍在本市范围内的,按兼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超5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给予5%的并购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收购本市范围外国家级研发机构的,另行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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