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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的“安徽路径” 建设"1+6"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6  来源:安徽日报
  
  关键词
  
  能力评价
  
  【主要内容】
  
  评价指标注重实体经济发展,注重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评价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商务、科技等部门,评价结果纳入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亮点解读】
  
  省科技厅计划处处长刘旭:
  
  科学的能力评价体系,可以激活市县的创新动力。新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将市场认同、贡献度直接与引导研发投入,与产品销售额、税收,与取得发明专利等指标挂钩;第三方评价数据直接由科技部门向统计等部门调取,对未纳入法定统计的规下企业由权威第三方中介机构依法提供评估报告,谁给数据谁负责,这样评价起来更加客观、公正、简便。
  
  【名词解释】
  
  创新型省份建设“1+6”政策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安徽,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省委、省政府今年2月出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为保障《意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随后印发6个配套文件:《安徽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市县创新能力评价实施细则(试行)》。1份《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简称创新型省份建设“1+6”政策。
  
  改革激活第一生产力
  
  ——对话省科技厅厅长徐根应
  
  记者:与过去相比,“1+6”政策有哪些突出亮点?
  
  徐根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1+6”政策突出将合芜蚌试验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拓展到全省,突出使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突出产业、企业、城市、体系和政策环境“五位一体”建设,实现从传统科技评审立项支持到后补助和奖励支持等“四个转变”。
  
  “1+6”政策,从科技计划体制到项目支持机制,从经费管理体制到评价补助机制,从推进工作体制到上下联动机制,对过去科技工作推进、支持、管理和服务方式进行前所未有的颠覆性、突破性改革。通过改革,科技部门的权没了、事多了、责任大了,这既是科技管理本身的改革,又是工作职能的转变,更是管理方法的创新、工作作风的转变。
  
  记者:“1+6”政策,建立哪些新的激励机制?
  
  徐根应:建立新的支持机制,即“企业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愿意干、省里再支持”,由过去科技部门先立项、拨款,企业再做项目、搞研发,向企业先投入、市场再评价、市县先补助、省里后补助,只认条件和绩效转变。建立新的导向机制,变水平导向为贡献导向,由过去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注重项目自身科技含量和水平,向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注重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建立新的评价机制,变专家评审为第三方评价,无论科技项目、人才团队、创新机构,由过去企业申报、部门盖章、科技部门再予认定,向依据市场认同、贡献度和第三方数据评价绩效,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支持转变。建立新的联动机制,针对科技工作上重下轻“倒三角”问题,建立“省抓推动、市县为主、部门服务”责任体系,强化市县推进主体责任。建立新的政策效应放大机制,由过去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向现在的不分地域、大小、身份,一律按市场机制竞争择优支持转变,鼓励在创新发展中当龙头、扛大头、走前头。
  
  记者: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徐根应: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作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我省将抓住这一国家政策试点的机遇,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允许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让科技人员持有股权期权。同时,探索把中央试点政策拓展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乃至于国有企业。
  
  记者:“1+6”政策出台以来,取得哪些重要成果?
  
  徐根应:在改革推进上,目前已在全球对接高层次人才团队140个,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9人,总数达158人,居全国第7位;新获批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5项,总数达22项;在全省46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联络员制度,7个市出台建设方案,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2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成为科技中试、人才聚集、企业孵化的中心。在创新指标上,1月至5月,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9%,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35.4%,较上年底提升0.2个百分点;量子通信南北干线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47家,总数达2264家,成为省主导产业和各市首位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申请、获授权发明专利同比分别增长74.8%和31.6%,总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七位、第八位。
  
  专家视点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目前,建设创新安徽、加快转型发展,已成为我省面向未来的核心战略。 “1+6”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由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导,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导转变。新政策各项补助奖励直接指向企业,更加突出以企业为中心,更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强化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可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活科研人员创造性,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开放发展。仪器共享、建立新型产学研用实体,也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实现开放联合创新。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研究员 范志超
  
  “1+6”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安徽摒弃以资源消耗和规模扩张为主的依附性发展老路,坚持走依靠科技创新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转型调整新路。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要素,“1+6”政策更加注重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引进,把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作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举措。新政全面取消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取消科技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变水平导向为贡献导向,变专家评审为第三方评价,变科技资源分散分割为共建共享、协同创新,这一系列举措将能促进安徽自主创新能力的极大提升。
  
  ——中科大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师 周宏敏
  
  企业声音
  
  “1+6”政策,对企业来说很实用,企业申报补助非常简单,可操作性强,可以大大促进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和创新能力投入。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更加看重市场认同、贡献度和第三方数据评价绩效,取得实实在在创新成果的企业将能获得“真金白银”补助。比如,购置关键仪器设备,江汽可申请300万元至400万元补助;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这一块能拿到400万元至500万元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后补助”,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补助,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双向补助等政策,将会促进整个社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江淮汽车公司技术中心科技管理部部长 李传斌
  
  “1+6”政策以企业为主体,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补助,在大大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可以鼓励企业继续扩大研发投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创新产品,也能更多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新政建立“企业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愿意干、省里再支持”的机制,可以更好地引导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创新发展中争当龙头、扛大头、走前头。新政还鼓励对科技人员探索开展企业股权、期权、分红等奖励试点,让科技人员拥有股权、期权,可以进一步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中航工业合肥江航飞机装备公司科技委副主任 汪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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