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六安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评选认定、奖励示范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并对示范企业的认定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示范企业参评范围为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同时确定了八项优先评定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市经信委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均可按照规定的政策给予奖励,并在技术改造、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示范企业中示范作用强、效益明显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全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工作,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