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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确发票开具新规 个人卖光伏发电简便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核心提示:明确自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习惯于在微博上晒自家光伏发电情况的北京光伏个人并网“第一人”任凯,3月中旬曾记录了他与国网、地方国税局多番协商,终于拿到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代开卖电发票的心情,写下“我的一小步,分布式光伏一大步”。这种艰难和纠结,在不久的将来有望理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对于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实质性利好,确立了个人卖电的财务基础,简化流程。在此之前,国家电网下发代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需要发电户自行开具发票,而个人不具备开增值税发票资格,结算方式不够简便,且征收17%的增值税税率,与国家补贴不需要缴税的规定相悖。

事实上,税收政策、结算手续只是光伏产业政策中极为细微的一环。与多名从业人员一道,任凯还在微博上不遗余力地推动财政部、国税总局取消户用发电补贴17%的增值税税率。国家能源局内部人士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从去年开始,能源局就已经与国税总局、财政部开了好几次会协商此事,国税总局也积极配合,随着时间推移,部门之间协调和政策微调也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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