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近日下发《关于推行使用2014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开始在全省推广使用新版旅游合同,并从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不过,一直到6月30日,老版旅游合同在与新版合同修改一致后,仍可沿用。
2014年版旅游合同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包括《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在省旅游局网站均可下载文本。
据悉,新版旅游合同最大亮点是对旅行社行为加强了约束。如对旅行社的甩团行为,新版旅游合同中新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对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情形,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同时,新版合同还首次明确规定,“游客如从事违法或违反公德活动,旅行社有权单方解约,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余款”,也就意味着可被清退出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