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路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提升行动,并首次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处罚和曝光。针对行人闯红灯身份难确定的问题,济南交警部门已研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首次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自动确认违法人身份信息。红灯亮起时,如果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将自动启动抓拍。过程就是在他进入人行道区域后,合成四张照片,以及一段录像。
“人脸识别技术”确实很先进。它借助了大数据时代的暂新技术,依据储存的个人信息,识别出闯红灯的人是谁。这就很好的解决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在以往的时候,当闯红灯的人离开现场之后,执法人员就找不到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有了这样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精确查找”,无论离开现场多久了,也能找到他们。
因此,“人脸识别器”抓拍设备将把人脸特征抠下来,和省厅的人像采集比对系统进行对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诚信信息平台,公安交警部门会将当事人交通违法信息函,告其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并通过电视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同步曝光。
那么问题来了,将闯红灯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单位,单位能做什么?如果进行资金处罚,比如说扣除奖金和考核,这显然是违法的事情。而如果只是教育教育,也很难有效果。有些人他们会有所畏惧,而对于不太在意的人来说,也就没有多大作用了。再来说说,街头的大屏幕曝光,这牵涉到的还是基本权益的问题。
我们还需要关注另外一个现象。这种“人脸识别”技术不可能将每一个人都识别出来。这是因为社会上还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说,目前社会上还存在黑户的现象,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也没有身份证,那么这批人该如何识别?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地人。比如外地来旅游的人,比如外地来务工的人,他们的信息在当地警方是不存在的。这批人也是不好依靠“人脸技术”识别的。
治理闯红灯的问题,还是需要多些实际有效的措施。闯红灯,说白了牵涉许多问题,有可能是红绿灯设置的时间问题,这个时候其实就是路权之争,是汽车和行人的路权之争,这需要将红绿灯的时间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还有就是素质的问题,是某些人的素质太低导致的,如何提高市民的素质需要重新思考。
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形成严厉的处罚。目前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基本上是10元左右,而实际上由于不好操作基本上沦为了摆设。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把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计入诚信系统?在贷款、购房、就业等等上同时“株连”一下?
其实对于这些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已有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