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两化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智能制造、网络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日益成为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方向,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的创新平台正在重组制造业创新体系。以德国工业4.0、美国先进制造伙伴计划为代表,发达国家正积极谋划部署,对高端制造业进行再调整再布局,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打造国家制造业竞争新优势。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我国制造业和信息通信业已经具备了支撑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能力和条件,不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处在同发达国家相近的起跑线上,有的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这种条件下,东部地区趁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西部地区也可以抓住难得机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完全能够搭上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快车。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和工业融合发展呈现新趋势。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大数据、新型传感器、3D打印等新技术的持续演进,推动着制造业的智能化。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现阶段集中体现在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集成应用,特别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和产品,以及衍生催生的新业务、新业态和新模式。经过国际对比、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我们认识到,智能制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关键。特别是当前,我国工业发展已经到了爬坡过坎的重要关口,新常态倒逼工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已成为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选项。我们要抓住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做好两化融合这篇大文章,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重塑国际竞争优势。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全系统要统筹谋划,提早布局,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融合路径,把握发展方向,实现重点突破,将成熟的思路及时转化为政策举措。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应用水平,实现两个IT(Industry Technology & Information Technology)融合和倍增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要以工业互联网和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为重要支撑,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加快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信息网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增强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两化融合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要以推广应用标准体系为主要抓手,坚持标准先行,着力建设和推广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宣贯和示范应用,促进企业在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生产管理全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以健全融合机制为重要保障,统筹部内资源,加强部际协调,健全部省联动和政企联动机制,推动制定特殊的融合政策,加快培育复合型、融合型人才,不断完善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实际工作中,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支持重点行业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应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沟通、咨询和评估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当前,信息通信业呈现出以移动互联网为主导的发展趋势,网络和终端更加智能化,应用和服务更加规模化,跨界融合速度不断加快,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但同时也要看到,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乡水平差距较大,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愈发严峻,行业管理难以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形势。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互联网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互联网领域法治化进程,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切实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全体国民。
我国工业化、信息化的任务尚未完成,两化融合的旗帜必须高高举起,推进融合发展的意志不能有丝毫动摇。全系统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同行动,努力打造两化融合升级版,大力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谱写中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新篇章。
三、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做好2015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继续实施转型升级“6+1”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更加注重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更加注重强化互联网行业管理,促进工业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注重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1)落实中央扩大消费政策措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要主动适应城乡消费需求新变化、新特点,增强有效供给能力。持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广质量诚信体系、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工业品牌培育。鼓励引导企业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突出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积极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促进绿色消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抓好绿色建材、高性能钢筋、高效节能电机、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推广,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对认定的再制造产品给予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进一步壮大信息消费,协调推动落实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住4G、北斗导航发展机遇,支持各类智能终端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基于数字家庭技术的影音娱乐、智能家电、健康保健、居家养老等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型消费,抓好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2)努力扩大有效投资。认真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深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完善服务,激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活力。争取扩大各级技术改造等资金规模,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利用产业投资基金等手段,提高投资效率。(3)促进产业转移和重大布局优化,培育新的产业增长极。围绕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研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支持布局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共建产业园区,适时启动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推进西北5省区和中西部9省区产业转移与产业合作,发布试点区域产业转移指南。继续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支持各地差异化发展。制造业体系比较完整、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重化工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要加大产业整合力度,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培育新的支柱产业。生态功能地区要着力保护好生态,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抓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和中国软件名城建设。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开展产业援疆援藏援青工作,重点实施一批纺织服装、天然饮用水、盐湖化工等合作项目。(4)提高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和要素保障能力。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平台体系。高度重视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密切跟踪分析行业发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调推动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做好工业运行质量评价发布,完善工业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国务院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发布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启动一批示范基地建设。各地要强化政策储备、要素保障和应急协调,做好对企业的服务,确保工业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二)坚持优化增量和调整存量并举,推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1)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实施,落实高技术船舶、民机科研计划和增材制造推进计划,编制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技术与产品目录。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出台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落实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诊断设备专项。制定促进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加快新材料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应用。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相关政策,推进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新型显示、新型智能终端、TD-LTE、太阳能光伏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出台大数据应用与发展指导意见,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开展应用试点。(2)完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技术装备、高端材料及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5大技术改造工程,推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发布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计划(2015-2025),优化乙烯、PX等重点石化产业布局。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制定发布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完善与金融机构共同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合作机制。制定海洋工程装备等行业规范条件。全面启动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安全产业,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加强烟草行业管理,协调推进控烟履约工作。(3)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指导各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严控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十三五”目标计划及2017年阶段性目标。研究建立利用节能环保标准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机制,构建钢铁等重点行业预警体系。把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与压减过剩产能结合起来,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做好未经合法审核项目的审查,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抓住当前存量调整的窗口期,协调落实完善涉及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财税、土地、职工安置等政策措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破局性重大兼并重组,支持稀土六大集团加快整合。(4)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组织工业能效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强化节能监察,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贯彻落实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针对大气雾霾严重问题,提升京津冀清洁生产水平。推动调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订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发电上网政策,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抓好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攻克和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培育壮大节能服务骨干企业。(5)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狠抓重大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加大军工核心能力体系化建设力度,加强军品市场监管和装备质量监督。把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抓紧研究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施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专项行动,完善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研究制定重要领域军民互动共享的措施意见,完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两化深度融合。(1)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研究论证实施国家级智能制造重大工程,先期组织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作用,组织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选择钢铁、石化、纺织、轻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应用示范,组织实施流程制造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工程。加快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发展。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城市(区)试点建设,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2)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研究出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指导意见,绘制工业互联网发展路线图。继续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培育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研究制订鼓励车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下一代互联网推广应用,制订工业互联网整体网络架构方案,开展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资源管理示范工程,科学规划电信网码号和互联网地址资源。(3)加快培育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研究制订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积极发展在线监控诊断、融资租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设计中心,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继续推进民爆与危险化学品、应急药品储备、农药等领域智能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行业和区域试点,优化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环境。制订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工业云试点,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云提供存储和分析服务,加快工业大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推进两化融合的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服务中心。(4)建设和推广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研制、发布和国际化。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认定试点工作,选择一批地区、行业贯标示范企业开展应用推广,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管理办法和第三方服务体系。推广普及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5)强化推进两化融合的政策保障。推动出台支持两化融合的财税、金融以及产用结合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和急需标准,推进网络通信设备与工业设备互联互通。围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仿真测试等方面,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技术保障能力。组织实施智能制造领军人才计划,支持部属高校开展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与发达国家在两化融合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1)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抓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机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和创新工程。围绕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领域发展需求,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继续抓好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论证,推动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大工程。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两机专项、新材料专项尽快实施。(3)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工业强基战略研究,制定引导目录,发布重点产品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深入开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重点突破、应用示范、平台支撑3个计划,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创建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推进行动计划,支持建设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4)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抓紧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建立技术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推动健全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努力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鼓励地方前瞻布局和抓实一批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5)积极构建技术标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落实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强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综合标准化工作。推动基础通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研究制订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意见,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等工程,推动建立工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
(四)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1)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抓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机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和创新工程。围绕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领域发展需求,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继续抓好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论证,推动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大工程。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两机专项、新材料专项尽快实施。(3)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工业强基战略研究,制定引导目录,发布重点产品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深入开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重点突破、应用示范、平台支撑3个计划,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创建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推进行动计划,支持建设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4)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抓紧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建立技术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推动健全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努力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鼓励地方前瞻布局和抓实一批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5)积极构建技术标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落实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强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综合标准化工作。推动基础通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研究制订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意见,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等工程,推动建立工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
(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1)巩固和扩大企业减负工作成果。推动尽快公布全国和各省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进一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建设全国涉企收费项目库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加大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按照清费立税原则逐步减少收费基金项目,从源头规范涉企收费。(2)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效果评估,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研究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和覆盖面。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利用闲置厂房等多种场所、孵化基地等多种平台以及风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开展创业创新。(3)着力解决小微企业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加快完善细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密切关注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和支持政策更好地聚焦小微企业。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支持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增信分险机制,加强对取消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行政审批的后续跟踪监督。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网络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4)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式和范围,加快推进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能力。以提升发展能力为核心,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继续抓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5)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加快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作用,鼓励各类社会优质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
(六)加快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强化互联网行业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要围绕网络强国建设目标,统筹发展、管理和安全,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支撑两化深度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1)加快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完善宽带发展评价体系,抓好光纤到户国标落地实施,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深入实施通信村村通工程,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发展的支持。推动加快TD-LTE网络建设和4G业务发展,4G用户力争突破2.5亿,有序推进LTE混合组网试验,条件成熟时研究发放LTE FDD牌照,并核配相应频率资源,加快布局5G研发。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实施中国LTEv6工程。落实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的受理审批。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深化共建共享,指导支持中国铁塔公司发展。(2)完善互联网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出台互联网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方面指导性文件,出台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及网站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管理办法,制定互联网接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新业务备案管理,完善互联网市场竞争规则,出台监管配套实施细则,健全企业纠纷争议及不正当竞争处理机制。完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优化互联网络架构,充分发挥新增骨干直联点作用,加快检测系统建设,持续推动互联带宽扩容,完善互联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网间互联方式。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3)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和无线电管理。开展不良信息综合治理行动,坚决治理社会反映突出的垃圾短信、不明扣费、移动号码携转难、校园市场恶性竞争、骚扰电话等问题,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出台加强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保障重点领域用频需求,抓好频率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进一步加强卫星网络和边境地区频率国际协调和军地无线电管理统筹协调。筹备开好2015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4)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发展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提高专业化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完善认定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机制。深化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开展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专项检查。巩固提升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成效,深入开展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体系化建设,为反恐维稳和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撑。
(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强行业管理和规划指导。(1)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落实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各项改革举措,继续抓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研究推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开展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继续做好上海自贸区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向其他自贸区推广。积极稳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深化改革,明显提高军工集团外部配套率、民口企业配套率。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不合理的规定,配合抓好财税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部属高校改革建设与发展。(2)更大力度地扩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配合做好对外投资管理、指导和服务,推动工程机械、汽车、商用飞机、通信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成套设备等装备制造业走向世界,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WTO和多双边谈判,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强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做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谈判,协调落实好现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加快研究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业、通信业领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深化信息通信、无线电、核与航天、禁化武履约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主管部门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探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配合抓好中小企业促进法、电信法、原子能法、网络安全法等立法和无线电管理条例、稀有金属管理条例修订,加快健全完善部门规章。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探索推动产业政策由倾斜型向功能型转变,强化行业准入及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加大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主动用好新媒体。(4)扎实抓好工业通信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二五”规划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做好“十三五”规划与国家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及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纳入国家总体规划。加强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尽快确定规划编制体系,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上述重点工作任务,全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继续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抓出成效。切实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增强部属单位和行业协会的支撑能力,准确定位,主动衔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加强离退休干部、机关服务工作,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障。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以更加扎实的举措,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