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2020年第38号公告,宣布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相关调整。两部委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新调整发布的《目录》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具体措施包含删除、新增和修改部分技术条目。
据了解,《目录》删除部分共涉及9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新增的技术条目全部为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共新增23项限制出口技术条目;修改部分则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做了修改。
按照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凡是在《目录》上被禁止和限制对外出口的技术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条款,其中限制类出口技术出口必须向省一级乃至更高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并且只有在获准出口后才能对外进行实质性转让谈判和签订出口合同。
实际上商务部和科技部携手调整《目录》是有很大考虑的,要知道技术出口能够优化我国的出口结构,也能够推动相关贸易伙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但不可否认技术出口也是一柄双刃剑,如果不加以出口限制最终会危害到我国技术贸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称,此次调整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是根据科技发展形势和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对2008年《目录》进行的例行调整,不针对具体企业。
此次的《目录》中涉及多项机床加工、工程机械及相关领域的内容,举例如下:
26. 新增“3D 打印技术(编号:183506X),控制要点:‘铸锻铣一体化’金属 3D 打印关键技术”。
27、新增“工程机械的应用技术(编号:183507X),控制要点: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减振降噪、智能控制等研发成果的应用技术”。
28. 新增“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编号:183508X),控制要点:机床的创新设计、基础工艺、试验验证、可靠性及功能安全等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39. 新增“无人机技术(编号:184012X),控制要点:1. 不同级别的固定翼和旋翼类无人机中的微型任务载荷,自主导航、自适应控制、感知与规避、高可靠通信、适航及空域管理等关键技术 2. 无人机制造中所涉及的惯性测量单元、倾角传感器、大气监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发动机流量传感器等类型传感器的关键技术 3. 电磁干扰射线枪等反无人机技术”。
35. 新增“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编号:183609X),控制要点: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如第三和第四代核电设备及材料技术、海工设备技术等”。
37. 新增“航空、航天轴承技术(编号:183709X),控制要点:火箭发动机轴承技术、卫星长寿命轴承技术”。
40. 新增“激光技术(编号:184013X),控制要点:利用自主研发的 KBBF 单晶体制造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