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当然,纳税额因人而异,要看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能够享受多少专项附加扣除。
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意味着将来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需要与个税的征缴基数保持一致。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无疑将释放长期利好。
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此次创投基金政策将极大促进创投行业稳定发展,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信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改革,工资总额与国企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挂钩同向联动、能增能减,职工工资收入将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
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多种抗癌药料实行零关税等。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我国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94项能源资源产业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其中药品原料方面包括多种抗癌药原料和罕见病药原料,2019年暂定税率均为0;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
一批法律新规实施。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
为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等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等。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比如支付宝、微信等)对于用户涉及大额交易的,必须上报央行。新规规定,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时,在超过规定(个人交易5万元以上、个人转账20万元以上)需要将明细上报央行。
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正是新的一年里我国减税“大礼包”中的一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释放出减税降费的明确信号。
在2019减税路径图上,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将共同发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减轻税负成重点,小微企业、科技初创企业还将迎来普惠性税收减免。
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2019年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具体而言,将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同时,刘昆表示,还将“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具体包括: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还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简洁、中性、公平的增值税制度。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新年贺词中说,要确保把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送到千家万户。他还表示,新的一年里,将继续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国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包括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出台新的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方面此前指出,预计2018年全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将超1.3万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减税降费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税收作为经济政策中重要的调控手段,可以改变商品、服务和要素的相对价格,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实行结构性减税的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优化。
展望2019年的减税举措,李旭红认为,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可以作为减税降费的重要切入点,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为实体经济及制造业减负;建立健全规范的留抵退税制度,完善现代增值税制度,减轻纳税人资金成本的占用;进一步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避免税负沉淀。
此外,还应该加强创新驱动税收激励,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注入新能量,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驶入“快车道”。她指出,在税制的安排上,应精准落实创新优惠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还可以继续完善及优化人力资本及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政策,促进我国科技创新提质升级,并进一步着力于新动能。
“当然,普惠式的减税还应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对于初创型、种子型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促使企业在创新中谋求企业及国家的发展,在发展中巩固创新成果的转化”,李旭红指出,可以预期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将发挥更显现的积极效应。
“无疑,大规模减税降费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从而更好地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