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
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02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8.5万吨、8.3万吨、40.3万吨、60.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9.9%、14.3%、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5.9%左右。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6%以上和42%以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
[奖惩兼施]高耗能企业严禁优惠电价
方案对全省各地的节能减排采取“高压”标准,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市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这些地区实施区域环评、能评缓批限批,暂停或减少中央和省级节能减排财政资金支持,必要时列入环保督查范围。同时,严禁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
而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将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还有各种优惠政策,比如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等。
[绿色建筑]木结构建筑或成城市新宠
绿色建筑目前已经成为城市时尚,方案在这方面也制定了时间表,从今年起全省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2020年起,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60%。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我省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
[水质改善]南淝河3年后基本消除“劣Ⅴ类”
方案明确目标,到2020年,巢湖东半湖水质达Ⅳ类标准,西半湖水质达Ⅴ类标准。汇入巢湖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控制,十五里河、派河分别于2017年、2018年消除劣Ⅴ类,双桥河于2018年起达到Ⅲ类,南淝河于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
到2020年,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合肥市2017年、其他市2020年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