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首个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4月12日颁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据悉,该标准主要明确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统一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要求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所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产品类型和用途、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量,进一步加强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的规范性。
据介绍,该标准由三地专家共同组成的编制组,在建材行业现场调研、京津冀主流建筑涂料和胶粘剂产品检测的基础上,最终编制完成。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促进区域内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产业升级,引导企业采用更环保与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改进生产和施工工艺、开发环保型涂料配方和施工技术,有效降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