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1995年颁布以来,已经修订了6次。在2015年大幅度开放的基础上,将包括限制类和禁止类在内的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包括公路旅客运输、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信息和新能源汽车电池、食用油脂、燃料乙醇,以及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与之前相比,此次修订将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明限制性措施。同时,对大型主题公园建设、经营,燃煤凝汽火电站,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等11条项,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同时,继续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