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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贷款首付比例有望降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3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
      3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勉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其中新能源汽车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可在最低基础上自主决定。
 
      车贷首付比例可在最低基础上自主决定
 
    《意见》指出,支持绿色消费,加快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同时,根据消费者意愿提供附属于所购车辆的附加产品融资。大力开展能效贷款和排污权、碳 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
 
      现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这也就意味着购买新车和二手车的最低首付分别为所购车价的20%和50%。
 
    《意见》还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消费贷有望线上一站搞掂
 
    《意见》明确,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完善配套机制,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 鼓励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各类消费集中场所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服务消费为主的特色网点。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 贷。合理确定消费贷款利率水平,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突出整体考核,推行尽职免责制度。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 品,推动消费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加大对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和网络消费、绿色消费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意见》要求,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通过金融债券发行、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改进支付服务,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 消费者权益,建立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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