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日前已批复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首个监管周期的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此前,国家发改委还宣布将全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本轮输配电价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调整电网的盈利模式。一直以来,内地电网的收入都源于购电和售电的价格差。由于占据“发”、“输”、“配”、“售”四个环节的咽喉位置,电网凭借其垄断地位,对电能价格施加影响。
国家发改委原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曾向中新社记者指出,过去对于市场来讲,电网是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这一点从跨区输电就可以看出来,“它会有压低上网电价的倾向,来扩大购销的差价”。
“过去电网统一向发电企业买电,然后再统一卖给用户,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副处长侯守礼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本轮改革后,电网公司收费就像“过路费”,用户端的最终电价则明确为市场电能交易价格和“过路费”之和,从而在价格形成机制上将售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离。
此轮输配电价改革将使电网的收入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意味着电力“过路费”未来将跳出“黑箱”,直接写于纸面之上,从而极大提升中国电价机制的透明度。
当前,中国正着力开展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去年年底,官方出台了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从输配电价、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等重点领域进行部署。专家指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亦将对电力体制整体优化起到助推作用。
“每一个不同类型的用户,用电的行为方式都不一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树杰告诉记者,输配电价改革将依据不同类型用户对电网成本耗费的情况分别核定价格,从而令用户使用电网的时间更加合理,减轻电网负荷,真正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本轮改革也为今后电力体制改革的监管方式树立了标杆。侯守礼透露,今后价格部门将重点转向按照规则进行监管,通过规则来约束电网企业行为,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形成后,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