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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应尽快中止再续光伏“双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7  来源:中国商务部
核心提示: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措施实行两年即将到期之时,欧盟宣布复审这类措施,威胁可能将其延长。欧盟委员会于12月5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措施实行两年即将到期之时,欧盟宣布复审这类措施,威胁可能将其延长。光伏价格承诺到期,欧盟委员会于12月5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光伏双反
光伏双反
 
 
  上述“双反”措施2013年12月生效,定于本月7日、即周一到期。调查将“判定‘双反’措施到期会不会可能导致”中方重启相关倾销和补贴,继续伤害欧盟的光伏产业。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满五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复审可能长达15个月,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负责人表示,光伏电池及组件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它的快速应用与发展有利于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对于各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继续延长措施,既损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欧盟自身利益,希望欧方认真考虑欧盟整体利益,从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尽快终止光伏“双反”措施。
 
  2012年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欧通过多轮磋商谈判,最终在2013年7月27日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此番欧方进行日落复审很可能重燃光伏这一中欧最大的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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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 贸易 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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