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的单个项目标准化储备仓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5万吨,收纳仓不低于1万吨。
据悉,2015年国家粮食仓储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标准化储备仓、收纳仓两种仓型建设。《通知》要求各地依据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相关规划,紧密结合本地区粮食收纳、储备等实际需求,充分考虑粮食增产、地方储备增加以及产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快速增长等因素带来的收储格局变化,统筹规划标准化储备仓与收纳仓建设规模和布局,有效缓解粮食收储压力,促进加工、物流、仓储企业紧密结合发展。优先支持加工企业建设粮食仓储设施,降低物流成本。此次建设内容必须为新建(含异地新建)粮食仓储设施,不得以过去所建的仓储设施和已修复的“危仓老库”相抵。禁止对已无粮源、规划已要求迁建的项目进行扩建和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