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南地区煤矿,今年12月底前将全部退出。与此同时,安徽煤监局所属皖南监察分局的监察范围也作相应调整。“至2015年底,全省30万吨及以下煤矿保留在10对以内。至2017年,30万吨及以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将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总数保持在70对以内。 ”
安徽煤监局负责人介绍,这是继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年年底前我省关闭年产量9万吨以下小煤矿后,又一次对煤炭行业作出的调整。“30万吨及以下煤矿退出后,安徽省煤炭产量基本不变,煤炭安全生产条件将得到大幅度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