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要素供给。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用地制度,优先保障高成长性产业项目用地。合理配置能源、水资源和环境容量,保障重要生产要素供给。鼓励企业采取上市募集和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运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高成长性产业的支持作用。
加快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创办新型研究院,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发展。
创新招商引资。研究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推行“负面清单”等有效管理模式,积极承接和吸引境内外投资。通过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共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引进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集聚效应强、外向度高的招商引资项目。
推进改革重组。通过兼并重组、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加快大企业大集团产权多元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支持国有资本进入优势及高科技民营企业,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推动“两化”融合。按照“点上抓企业、线上抓产业、面上抓基地”的思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制定和推广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两化”融合示范行动,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门槛。
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利用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等引才引智计划,实施省“百人计划”和“外专百人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带动创新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引智项目,实现引进创新。引导相关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高成长性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据悉,为实施《意见》,加快十大高成长性产业发展,省政府将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衔接落实好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下放,10月底前建立公布运行省级政府权利清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分类实施、分企施策,加快推动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5个百分点;加快整合财政性投资基金,建立混合所有制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成长性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培育发展资本市场,搞活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