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乡居民在自家屋顶建光伏发电站将有更优厚的补贴。7月28日,合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市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市区家庭式光伏电站补贴标准提高50%,由原来的2元/瓦提高至3元/瓦。
家庭式光伏电站补贴标准提高50%
自去年起,陆续有市民尝鲜自给自足的家庭光伏发电。“我们建议提高城乡居民家庭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标准,吸引更多市民加入进来。”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说,对合肥辖区内城乡居民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2014年7月1日以后在市区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给予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元/瓦提高至3元/瓦,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对2014年7月1日以后在合肥建成并网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新产品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100万元。若屋顶产权人提供屋顶资源也将得到资金奖励,按照规定,其装机规模超过0.1MW的,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MW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光伏小镇有望现身合肥
居民的生活用电全部依靠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彻底告别煤电,这样的小镇今后可能在合肥出现。除“光伏扶贫”这一有益尝试外,“光伏小镇”、“光伏社区”也有望现身合肥。
与此同时,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时间表也已确定。按照规定,项目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6个月内必须建成并网,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除延期获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外,未按期开工建设的,将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未按期建成并网的,不纳入本年度分布式电站指标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