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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内蒙古出台煤炭企业减负政策:允许自行兼并重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从7月1日起,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对煤炭企业转让、并购进行批复。
  席胜利(化名)终于在长久的煎熬中看到了希望:从7月1日起,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对煤炭企业转让、并购进行批复。并且下调煤炭价格基金征收标准并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这两个利好消息的释放,让席胜利等地方煤企的大股东对组织煤炭生产有了信心。
  
  席胜利作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被整合煤矿的股东,对停产和半停产煤炭企业现状印象深刻。在他看来,2011年3月开始的内蒙古新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程序走到今天,遇到了煤炭价格下跌、煤炭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制约,地方煤企或生产乏力或无法得到转让金,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行政干预的后遗症已开始显现,内蒙古政府“伸手”救煤市已成必然。
  
  2011年,在煤炭价格一直向上攀升的当口,大量的外来资金流入内蒙古煤炭产业。为了规范当地的煤炭产业生产秩序,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内蒙古未来5年的煤炭产业发展目标。
  
  席胜利说,事实上,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使煤炭企业总量从353家减少到100家左右。煤炭企业集团形成了,但为数众多的单个规模在120万吨/年的煤企因重组资金无法到位而又形成事实上的单干。与席胜利持同样说法的还包括一批地方煤矿的负责人。
  
  进入2014年,120万吨/年左右规模的煤矿因生产成本高、无利可图,根本无法组织生产。席胜利回忆,煤炭价格的下跌几乎与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同步,兼并后期没有实质上的推进,原因不仅仅是行政干预过多,其时,煤炭价格的下跌对兼并主体和被兼并对象都给予致命的一击,重组步伐停滞不前。
  
  7月4日,内蒙古煤炭工业局一份有关煤炭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兼并重组的前期规划材料中称,鉴于此,政府决心在政策引导下不再干预并放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官方称,这是当前救活内蒙古煤炭市场的重要措施之一。
  
  原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一家地方煤矿的老板刘先民说,很多被兼并煤矿一方面拿不到转让金,一方面又无法组织生产,只能坐以待毙。“内蒙古这次出台的放开并允许煤炭企业自行兼并重组的政策,能否挽救地方煤企,目前还无法断言,不过,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兼并重组搭配,一定要好于行政指令。”
  
  面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内蒙古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明确:从7月1日起,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对煤炭企业转让、并购进行批复。
  
  刘先民说,对于兼并重组,“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说法是一个最大的亮点。对于地方煤矿而言,这确实是一个利好消息。另外,煤炭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相关减免提留、税费政策,有利于盘活资金并正常组织生产。
  
  为了破解当前煤炭企业生存困境。内蒙古几乎在发布放开煤企兼并程序的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符合规定的煤炭企业的下调、取消项目予以明确。
  
  《通知》说,已经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财政厅批准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征收。从7月1日起,煤矿维持再生产费用由企业按照规定自提自留,计入成本,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代收、代管和集中使用;铁路部门不得强制向煤炭企业收取煤炭运输保价费;取消铁路“三产”部门向煤炭企业收取的“计划费”。
  
  在席胜利的印象中,这次内蒙古出台的针对煤炭企业的减负政策,是近年来的第一次,他说,核算仅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一项,就可以减少10元/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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