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小组对接试点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此前表示,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深化国企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今年上半年,国资委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研讨国企改革方案细节及各项试点方案内容。7月3日国资委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及向央企派驻纪检组试点。
“试点工作在国资委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各专项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国资委主任张毅7月3日在会议中强调,要组织专项小组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抓紧和试点企业对接,尽快开展工作。
动态调整混合比例和结构
今年以来,围绕混合经营、融合发展,国企和民企已开始积极探索。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等十多家央企及地方政府纷纷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但均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下周第一批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推出,将推动以“边试点边探索”方式进行的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这无疑吹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集结号”。
国务院国资委专家组成员张春晓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什么都混合”的改革,不是静态的分配资源的改革,不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而是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的、资源动态优化配置的改革,是国有资本收缩战线强化功能的改革,混合的比例和结构需要因时因地因事动态调整。
张春晓指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根据国有企业所承担的责任和具有的职能分类推进。对于承担特殊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的国有企业,就不属于微观层面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范畴,如油气、电信等领域,由于关系到民生问题且投资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适度放开,但要保证国有绝对控股。
对于国有经济已涉足的行业和领域,张春晓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领域,要保证百分之百的国有独资;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由于关系到民生问题且投资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适度放开,但要保证国有绝对控股;对于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一些支柱性产业,由于投资周期相对比较短,也是民营经济比较热衷的行业,可以国有相对控股;对于完全竞争的行业和领域,只要民营经济发展成熟到能够承接产业链的全部节点,国有资本可以参股或者全部退出。
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的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在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不能越位、不能错位,也不能不到位。同时,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混合的比例和程度要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必须做到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民间资本拓展投资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市场融合,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把民族企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