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我省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四级联动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通过引入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和相应软件,对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六个方面进行电子化综合测评。该活动对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尤其对建筑企业而言,在招投标时,有很大竞争优势。
据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动态监管,公示企业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撤销公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