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量转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节水。在内蒙古沿黄河地区,历史上大部分用水指标都分给了农业地区,一些地方能源化工行业发展起来,对水量的需求很大,为了获取更多的用水指标,开始与农业地区展开用水指标交易。通过盟市内转换,内蒙古目前解决了40多个工业项目用水问题,为沿黄灌区筹措了30亿元节水改造资金,提高了现代化节水水平。此后,全国陆续有宁夏、福建、河北等十余个省市开展类似的探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将推进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培育,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一些水资源富集地区可以将多余的水资源转让出去,既解决了缺水地区的燃眉之急,又给当地带来收益,这在国际上都有先例。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亚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为国家所有,近些年来各地进行的尝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充其量只是水量转让。水权交易是指水资源使用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通常先由国家将水权分配给各省市,各省市再细分到基层,各地用不完的指标则可以相互交易。
一些专家建议,应建立若干个跨区域的水权交易所,以完成水权交易由起步时的价格协商到公开挂牌交易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