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6月份到11月份,亳州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分4个阶段,具体内容为:推进化工、铅蓄电池、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治理。对在产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弃物转移的监管;对责令整治企业严格验收标准,对在建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试生产。
加大城市扬尘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以及各类料场、煤场的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本月底所有建筑工地扬尘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年底前,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严格控制新车入户、在用车年审以及转入车辆的环保标准,对达不到“国四”标准,不经环保检测合格的机动车,严禁办理年审手续;严格实行“黄标车”限行政策,今年7月1日起,市区内主要路段“黄标车”全面限行。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年底前,确保完成市区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年底前,各县区完成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