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西安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现已开征,资金支持范围主要涉及节能、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三个领域。
上述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交通运输、商贸、旅游领域和公共机构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高效节能、循环经济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和示范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弃包装物、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项目;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和成果转化的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木材、金属材料、水泥等节约代用项目等。需要注意的是,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在2014年4月之前应完成总投资的30%以上。
按照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申报,市属单位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将于2014年6月25日之前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上述两部门将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