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2014年,安徽省遵循“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力度,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切实发挥好市场和社会作用。《安徽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不再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进行资质备案,由经销商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并自主确定本企业补贴产品经销商。
自主选择,强化企业连带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对确定的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各农机生产企业应自主设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并选择确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同时,各农机生产企业严禁将已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确定为经销商。
取消事前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在取消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备案的同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精神,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区域内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省农机局对于违反补贴政策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农机生产企业、补贴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或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或取消其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