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销售铝型材的经营户进行检查,在清宁路、宏扬路对9家经营铝型材的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抽检。抽样铝型材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检测,其中有8家在售的铝型材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相关规定,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1.2毫米,复合膜局部膜厚应大于或等于8微米,而此次抽检铝合金的壁厚大都在0.6毫米到1毫米之间,复合膜局部膜厚均小于7微米。如消费者使用这种“超薄”的铝型材制作门窗等,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目前,玉州区工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这8家销售不合格铝型材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没收不合格铝型材666.7公斤,罚款8.7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尽量到有资质的商家进行选购,并要求商家出示相关检测报告,注意查看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执行的标准、检测数据是否低于国家规定指标、与所购买的材料是否一个品牌、是不是同一批次等。使用材料时留一些小块样品,一旦出现问题可作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