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推荐技术的成熟可靠性。在我国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坚持技术应用的市场导向。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要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二、推荐范围
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低碳技术评价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温室气体。
以节能和提高能效为主要特征的低碳技术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
三、工作要求
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3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各2套报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