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19号文件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2011年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研究起草《规划》。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无论在当前还是长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国际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把实施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是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而绿色产业的主力军就是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因此,绿色产业及产品将在今后国际经济、技术和贸易中展开激烈竞争。为使我国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从国内看,“十二五”期间,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剧,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断提升我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为大规模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
从潜力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规划》先后四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意见,收集反馈意见数百条,绝大部分已采纳或部分采纳。期间,还专门就“十二五”期间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调研,多次征求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及行业专家对相关技术的意见,力求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方向和重点领域。就相关政策措施,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沟通,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