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制订并印发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未来我国将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目前三部委已决定开展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据了解,此次申报类型为专业类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不涉及综合类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发展的重点产品和服务应列入《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
基地建设引领技术装备研发
当前,我国应急产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应急产业体系不全。适应我国公共安全需要的应急产品体系还未形成,应急产业布局尚不清晰,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格局还需要努力等。二是市场需求不足。全民公共安全消费需求不强,物资储备、重要设施和应急队伍应急产品配置标准对应急产品拉动不够,保险对应急产业的支撑作用不足等。三是关键技术装备发展缓慢。一些应急产品技术含量还不高,部分关键技术产品依赖进口,支撑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亟待突破等。
根据《办法》,未来我国应急产业将会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两种,专业示范基地是指集中发展某一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保障的能力,而综合示范基地则是要集中发展两个以上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跨省级行政区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综合保障的能力。
《办法》对示范基地的设置与评价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和指标。其中不乏“综合类初步形成产学研用多个应急产业集群及其合作机制,专业类已经形成一个应急产业集群,具有明确的发展区域,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强应急服务优势,具备一定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基础条件,拥有完备的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和完善的应急物资集疏运网络系统”等严格要求。此外,在评价方面,未来示范基地的产业规模综合类示范基地年产值不低于60亿元,专业类示范基地年产值则不低于20亿元。
优先推荐示范基地应急产品
为加强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经过评审之后,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将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进行命名,其中综合类命名为“国家应急产业(综合)示范基地”,专业类命名为“国家应急产业(专业)示范基地”。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将通过现有渠道对示范基地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示范基地的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引导各类资源向示范基地聚集。
而在示范基地3年培育期结束后,工信部将会同发改委、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命名。培育期评估合格后,工信部会同发改委、科技部,每3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基地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改进;经整改无效的,撤销示范基地命名。
据了解,《办法》的出台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落实的具体体现。今后我国还会针对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快研究和开发,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应急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同时推动应急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