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机电产品交易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际资讯 » 正文

三一重工微博:诉奥巴马案获阶段性胜利 过程更重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7  来源:证券日报
核心提示:7月16日早间,三一重工(以下简称三一)总裁向文波发布一则微博称,“三一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
   三一重工品牌总监施奕青表示,这一项目本身的损失,以及美国法院的最终判决,对三一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表明了立场。
  
  7月16日早间,三一重工(以下简称三一)总裁向文波发布一则微博称,“三一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
  
  根据向文波随后发布的微博及各媒体报道,美国东部时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合议庭,就三一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因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电项目(以下简称BC项目)被禁止诉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和奥巴马总统案,做出了判决。
  
  这份长达47页的判决书指出,Ralls在BC项目中具有受宪法程序正义保护的财产权;奥巴马总统下达的禁止Ralls俄勒冈州BC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CFIUS就BC项目针对三一各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不因奥巴马总统令的下达而自动规避法院的审查。而初审法院应就Ralls对CFIUS各项命令的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解释,法院判定了奥巴马总统令在剥夺Ralls及三一财产权上的程序不够正义,因此,Ralls及三一在此次上诉中获得了胜利。但根据目前报道的判决内容,其诉求还要经历重新立案审查的过程,相当于我国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三一重工品牌总监施奕青向记者介绍,“三一后续会怎么做,还要根据公司与美国律师团队的商讨结果。”但他同时还向记者表示,“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一项目本身的损失,以及美国法院的最终判决,对三一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表明了立场,表明了中国企业在”走出去“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立场”。
  
  Ralls及三一上诉成功
  
  2012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于美国注册成立的Ralls公司在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场(BC项目),并要求Ralls在两星期之内从上述场地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在90天内撤出对BC项目的全部投资。
  
  事实上,早在此前,Ralls代表三一重工对BC项目的投资,就曾遭到CFIUS的禁令。为此,Ralls在2012年9月12日把CFIUS告上了法庭。而在奥巴马签发上述行政命令后,Ralls又于2012年10月1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本案初审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
  
  彼时,向文波曾就此介绍,该项目系三一从希腊一公司手中购买所得,其地点距美国太平洋某军事基地尚有一千多英里(约2000公里),更为关键的是,此地已有许多品牌风力发电设备,而非中国三一一家。
  
  基于此,美国政府却单单明令禁止中国人进入该风场,且要求所有遗留问题均只能由美国人进入处理,及禁止转让该项目予任何中国公司等。向文波认为,这是对中国人的歧视与敌意。
  
  在随后社会各界对此案展开的大讨论中,一方观点认为,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不受违宪司法审查,即CFIUS对Ralls下达的禁令获得了代表美国政府的奥巴马总统的认可,变成了行政命令,不受司法约束,那么,Ralls及三一便无法通过司法程序扭转局面。
  
  但另一方观点则认为,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行政、司法、国会)的国家,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院则有权令其改正的,也就是说,Ralls及三一的主张,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关键词: 三一重工 奥巴马
 
分享到:0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行业资讯
图文资讯
世界上最灵活机器人问世,5年内将超越人类 福布斯:西方工业巨头小心 新“中国制造”杀来了
能源互联网的未来:电动汽车是代表 储能技术是关键 星马首台臂架式泵车入驻甘肃庆阳
点击排行

客服热线:0551-69106578 业务咨询:0551-69106578 邮箱:2268263116@qq.com

媒体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c) 2012 机电产品交易网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044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