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公布的上诉机构报告,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针对中方提出的美关税法修订案违反世贸规则的主张,上诉机构认定此前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美国国会2012年3月13日通过关税法修订案,授权美国商务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补贴措施,并追溯适用于自2006年11月20日起发起的调查。
商务部认为,美国上述举动实际上是通过法律的追溯适用追认了美国商务部自2006年起对华采取的20余起反补贴措施的合法性,是违反世贸规则的。
商务部认为,此案是继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379)后,我国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具有重要影响。本案涉案产品年出口金额逾72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商务部称,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