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实现降耗目标
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实现不断降低能耗的目标。否则,盲目使用陈旧的高耗能设备,仅靠生产操作控制管理就难以进一步降低能耗,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机械设备的节能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落后的能耗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淘汰的能耗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名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单位和个人,水泥设备必须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六条规定:“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和产品标识上如实说明能耗指标第二十七条规定:“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家鼓励引进境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境外落后的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